近日,家住恩阳区的严某某为了能够一饱口福,竟抱着侥幸心理,对别人家的年货动起了歪脑筋,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,为自己的一时贪念“买单”。
2月23日,巴州公安刑侦大队接到群众龙女士报警,称储存在洗车场仓库的100余斤腊肉及一个电饭煲不翼而飞,涉案金额4000余元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到场开展调查。通过缜密侦查,调取周边监控,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严某某(男,46岁,恩阳区人)。2月26日,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归案,并在其家中找到部分涉案腊肉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严某某曾在这家洗车场洗车时,发现旁边小仓库里有不少腊肉,于是心生歹念,想全部“顺”走。2月23日凌晨时分,趁着四下无人之际,严某某便驾驶车辆溜至该洗车场,翻墙进入仓库,将悬挂的腊排骨、腊猪脚等100余斤腊肉分批取下,装进蛇皮袋中,往返多次将腊肉扛至其停在围墙边的车中,同时仓库内的电饭煲也未能幸免,遭其顺走。得手后,严某某将部分腊肉藏于老家,择机出售,其余腊肉已被自己食用并赠送给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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